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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公安县九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

2015-5-30 0:05:40      点击:

案    由 :关于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推动公交行业持续发展的提案

第一提案人:刘  鹄

内容:

公安县通运公汽公司是湖北通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始建于1996年12月。公司目前拥有车辆90台,线路5条,站场9个,停靠点134个,从业人员168多人。公交车年运营里程730万公里,年客运量达985万人次,日均客流3万人次。

近年以来,公司更是加大了对公汽的投入,一是投资120万元,安装公交IC卡系统,推行持卡打折的优惠措施,进一步降低市民的出行成本;二是落实政府《关于残废军人乘车公交免费的政策》,在地方财政未补的情况下,让乘座残废军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;三是在人力成本和燃油上涨的压力下,继续实行城区3路公汽1元票价,解决了低收入人群乘车难的问题。四是为解决三袁国际、民康小区、恒盛世家、人民医院、城关中学、瓦池湾等住户、旅客、病人、学生出行难问题,于2013年10月1日开通了5路公汽,解决城区主干线公汽的盲点问题。

尽管近几年以来公交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,但仍远远不能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,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:

1、缺乏统一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,造成公交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。到目前为止,我县仍未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,其公共交通的发展也未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。由于缺乏与城市建设同步的规划,造成公交基础设施严重不足。我县现有公交车辆90台,至今没有1处规范的公交停车场所,2/3的线路都是通过租用停车场或马路停车、夜宿街头,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。新建道路和改造道路时也没有将公交站点纳入统一规划,城区主干道和开发区主干道基本没有配套建设港湾式公交站点,极大的影响了公交运营效率和市民乘车。

2、公交营运网络不够完善。近几年斗湖堤城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城区的规模已与周边的郊区连接起来了,黄金口、高建村等居民纷纷申请要求将公汽开进其生活区,以解决当地居民出行难的问题。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,至今公汽仍未末进其生活区,基地居民出行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的解决。

3、公交发展缺乏地方财政的支持,致使公交企业经营困难。目前我县对城市公交的财政补贴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。公交在各类营运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下,但仍承担着许多政府指令的公益性服务。一是对城区线路继续执行1元的低票价;二是对残疾军人实行免费乘车等社会福利政策;三是应政府要求新开通5路线,由于人流较小,其线路效益极差,每月每台车亏损近7000元,一年亏损84万元,巨大的亏损将直接影响到公汽的正常运转。

具体建议:

1、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。

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《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5]46号),省政府办公厅颁发《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》(鄂政办发[2006]67号),向各级政府要求打造群众满意的公交工程,为社会提供快捷、安全、方便、舒适的公交服务。

2、编制我县城市公汽交通发展专项规划。

城市公汽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各种运输方式的纽带。我们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牵头,针对城镇化进程的新特点,高度重视并组织交通、建设、规划、国土、公安等部门,根据我县城市总体规划,编制《城市公汽交通专项规划》。合理布局城市综合交通枢纽,公交线网站点,提高公汽交通覆盖率,实现城市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,发挥城市公交规划的先导作用。

3、加大县城及周边地区公共交通基础建设。

根据“公交优先”就是人民群众优先,绿色交通优先的理念,采取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,确保城市公交用地优先,城市公交投资优先,相关政策支持优先,解决公汽停车场,首末站,沿街停靠问题。同时加快县城主要交通干道港湾式停靠站的建设,配套完善站台,侯车亭等设施,方便市民出行。

4、建设和完善公汽补贴补偿机制

要求县政府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补贴补偿制度,组织交通、财政、物价、审计等有关部门建设公汽成本规制,合理界定公汽的政府补贴补偿范围。对公汽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,实行65岁以上的老年人、残疾人及军人免票乘车,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,对企业因开通冷僻线路,新线路增加的企业成本,公共财政要给予全额补偿。对企业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,也应给予适当补贴。

5、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公汽交通一体化。

鼓励公汽向城市周边延伸,支持城乡客运进行公交化改造,扩大城市公汽交通线网通达深度覆盖面。以县城为圆点,整合城乡公共交通资源。建立布局合理、衔接有序、换乘方便的城乡公汽交通网络,稳步推进城乡公汽客运一体化。积极推行以“大容量客车、多站点运行、高密度发班、低价格服务、限速保安全、服务创优质”为特征的公车公营经营模式,增加发生重特大交通肇事后的赔偿能力,减少自治联营车队垄断经营所引发的社会矛盾。


来源: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公安县委员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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